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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1年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 新闻中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4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021年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泉州市局抽查)情况。

  未签署员工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配备金属探伤仪或油漆层微量厚度检测仪等外检设备;未对仪器设施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路试车道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线不完善。

  未签署员工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建立仪器设施的检定、校对计划;检测车间出口相关标识设施不完善。

  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表上未明确相关核查方法;安检车间出口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

  现场未能提供机动车尾气检测专用标准混合气体的标准物质证书;未对仪器设施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站内人行通道隔离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及行车标线不完善。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对仪器设施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建立2021年度期间核查计划;站内停车区、摩托车检测车间出口等相关标志、标线不完善。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表上未明确相关核查方法;汽车安检车间内及出口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期间核查计划表上未明确相关核查方法;检测车间内人行通道隔离栏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路试车道相关标识不完善。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表内容不完善;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建立2021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2021年度内审与管理评审未组织实施;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建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表;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建立2021年度期间核查计划;检测车间相关标识标线不完善。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制定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检定、校对计划;轮胎气压表(1864422)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现场未能提供;未对数显轮胎花纹深度尺(K15K045032)等仪器的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制定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编制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检定、校对计划;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制定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

  未对仪器设施检定、校准证书进行符合性确认;未建立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安检检测车间出口与路试车道交汇处相关标线不完善。

  2021年度内审与管理评审均未组织实施,现场未见内审与管理评审实施计划表;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未建立2021年度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场站内行车标线及路试车道相关标志不完善;未对2021年度仪器设施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确认。

  仪器设施的期间核查计划表未明确相关核查方法;池店站、沙塘分站停车场及池店站场站入口处相关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

  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表上未明确相关核查方法;安检车间出口与路试车道交汇处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及设施不完善。

  未制定2021年度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表;路试车道标识标线及相关隔离设施不完善。

  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现场未能提供轮胎气压表(1809066)、30T地磅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未制定2021年度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表;站内停车场、人工外检检测车间、安检环检车间出口区域标志标线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等不完善。

  2.管理手册的总经理,现场询问该公司目前实际管理者已变化,手册和程序没有及时进行一定的变更。

  3.现场查看微机型浊度计、微机型色度仪、电导率测定仪等校准证书有效期到2021年9月6日;已过期。

  4.现场查看《温度、湿度监控记录表》,环境湿度标准有65±5%,60±5%,记录上体现的湿度各不相同。未见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要求。现场查看《温度、湿度监控记录表》有温度超过规定要求,在记录中未见处理的情况记录。

  6.查看检测设备室均未见设备使用规程(包括上墙),未见设备的维护保养信息,缺少仪器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10.微生物实验室缺少管理制度,生化霉菌培养箱(管理编号:YC-SH2020-03)缺少44.5℃该温度的校准证书。

  11.检测报告(编号:YCWT202107057)采样记录缺少pH、DO、电导率的检测方法。

  12.色度分析方法(GB11903-1989)已废止,未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是由周建辉审核(技术负责人),与《文件控制程序》规定不符合。

  5.查看药品柜,有效期管理混乱,部分药品如氧化钙有效期为2020年10月3日,已过期。部分药品未标注有效期。

  6.天平(管理编号:XZRYQ011)未放置天平室内,放置天平的实验台较杂乱。

  7.臭气浓度检验测试场所样品准备室、配制室、嗅辨室未设置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8.色度分析方法(GB11903-1989)已废止,未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1.2020年7月15日开展内审,自2021年7月之前未再开展内审工作。

  3.查看分包方评价,未见分包方名单,查看《分包方能力评审表》,批准人为:杨丽萍,与程序文件规定不符合。

  4.查看《合同评审记录表》,2021年8月26日,技术负责人评审意见栏,未见批准人签字和日期。

  6.危险固态废料管理不规范,现场无产品标识,无台帐,无转运协议和记录。废水缺少运行记录,无管理台帐。

  7.《检测报告》2021年6月30日 编号,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和噪声电子打印记录缺少检测工作员和校准人员的签字。

  1.该机构2020年管理评审未对年度质量目标中的“客户满意程度”、“客户投诉处理率”进行评审。

  2.盐酸(易制毒试剂)领用记录中管理员仅一人签字;天平(编号LHJ001)维护未记录。

  2.ICP-OES实验室的环境条件要求及记录错误,仪器说明书规定温度22土2°、湿度20-80%,操作规程规定20-30°、湿度20-80%,环境条件记录要求的温度20-30°、湿度30-90%。

  3.QGSJ/20210809/02化学需氧量和挥发酚检验测试的项目的分析时间超过样品的保存时限,未记录样品保存剂的添加情况。

  2.查报告编号泉环站督〔2020〕水35号中ICP-MS法测定Cu、Cd、pb、Zn原始记录,缺少所使用的标准溶液、工作曲线相关系数等信息。

  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是由蔡崇辉审核(技术负责人),与《文件控制程序》规定不符合。

  2.查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只登记发放号为1号的分发,02号质量手册等未进行登记。

  4.查看有两份作业指导书,文件号YQ-A-004,YQ-A-005。文件名均为《GC-4000A型气相色谱的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不合理。

  1.实验室未对存放标准菌种的冰箱进行温度监控,缺少存放标准化学物质的冰箱温度监控要求和记录;培养箱、恒温恒湿箱的温度监控未记录;

  2.查RP210815-02Q等报告,铅及其化合物滤筒空白高于方法的检出限;

  1.报告编号21E1-004(同样品号)沥青试验检测报告与沥青延度试验设备(编号071)使用记录信息样品编号21E3-004不一致(检测日为2021-10-24);

  2.报告编号21F5-007未附附上单轮传压面当量圆面积的测量记录;3.未按GB/T 17671-1999的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水泥胶砂强度试验用行星式搅拌机的叶片与锅之间的间隙;4.沥青离心抽提仪未按JTG E20-2011要求安装排风装置;5.公司未计划或组织学习国家市场局39号令《检验测试机构监督管理办法》;6.水泥强度、物理性能(样品编号21L1-022)样品留样标识缺留样期限信息。

  1.2021年3月12日评审的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体系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现今岗位证由公司自行组织内部培川考核,2020年度省厅暂停培训一年,公司新增新员工较多,岗位证需求较大,应增加内部岗位证培训考核的期数,尽快让新员工取证上岗” 改进措施:确认培训人员名单,提交总公司安排内部岗位证培训考核计划;机构无法提供实施计划或实施情况;2.混凝土抗渗试验未按GB/T 50082的要求对试件的两端面水泥浆膜进行处理;3.查报告编号JYTK-E01-2100118-28D水泥检测报告的原始检测电子采集记录未按照要求保存;4.委托编号WKZ72150013水泥物理性能检测委托书中样品信息未记录或标注二份水泥实物样品(编码KZ72100172-2、KZ72100172-3)为相应委托样品;5.无法提供公司组织学习国家市场局39号令《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记录或宣贯培训计划。

  1.报告编号JYTW-E05-2100398钢筋焊接检测报告记录中缺JGJ/T27-2014要求“试验速率”内容;2.WTW2100915砂浆抗压强度检测记录表缺原始的尺寸测量过程记录;3.健研检泉州 报告确认(2021)第171号设备校准测试报告确认表:路面强度试验仪管理编号QZ210-1确认依据为JTG E42-2005不正确;4.2021-11-3接收未检样品编号WZ32102360等四组钢筋双面搭接焊样品,发现焊接端两钢筋未调至在同一直线上,核查该样品委托书显示未记录或描述该样品的具体信息;5.水泥强度、物理性能(编号WZ72100042)样品留样检验测试数量3.569kg<规程要求>6kg;6.未按JTG 3450-2019的规定要求配置φ200mm的大型灌砂设备;未配置手工铺砂法测试路面构造深度用挡风板;管理编号为QZ210-1路强仪未按照该设备操作说明书要求安装。

  1.该机构2020年管理评审未输入上一次管理评审改进项实施有效性的评价内容;

  2.HYHJ21061002检测报告中,COD测试样品的采集未记录样品保存情况(该样品2021年6月4日采集、6月6日检测),不符合HJ 91.1-2019标准要求。HYHJ21091801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项目缺少空白试验记录;

  3.存放标准物质的冰箱未进行温度监控,存放水质样品的冰箱的温度监控未记录;

  3.2021年2月10日开展内审,内审记录表4.1-4.5条款的审核记录未对审核情况做描述;

  4.0.1009mol/LAgNO3标准滴定溶液缺少单位;IE0011紫外分光光度计放在化分室,未有效隔离;

  5.YHW报告的委托书没有明确分包项目: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B1、叶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