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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 防火材料系列

  金融界2023年12月5日音讯,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不实行消防安全办理责任,被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世博园大队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7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的白龙苑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查看,发现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实行消防安全办理责任(电单车棚、17栋1单元、3单元、4单元的部分灭火器未坚持无缺有用;分散通道堆积杂物;室内消火栓无水;部分分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损坏;应急照明灯未坚持无缺有用;单元门门口停放电动车;堆积杂物圈占室内消火栓;私家车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缺乏4米);防火门未坚持常闭;防火门反常封闭),违背了《云南省消防法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背了《云南省消防法令》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安全办理责任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云南省消防法令》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议给予云南东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