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防灾认识,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浙江省施行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方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准则》关于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的规则和要求,经研讨,决定于5月12日进行例行性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防灾警报试鸣时刻定于2018年5月12日9:20-9:34。其间9:20-9:23为防灾警报信号;09:30-09:34为防灾免除信号。
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重复二遍为一个周期,时刻3分钟);免除信号(接连鸣响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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